Article 4

In force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元罚款:

(一)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二)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三)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

(四)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五)在无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的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

(六)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七)列队在未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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