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Chapter 5 其他对象的保护Article 38Repealed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