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Repealed

禁止在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设置店招、标志等设施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不得损坏、破坏建筑本体,并与环境、景观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