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Repealed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城保护方案,严格保护老城历史风貌、整体格局和自然环境,控制老城开发总量、建筑体量、空间尺度,减轻人口压力。

保护历史街巷体系,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传统建筑风貌,保护非物质文化形态。

保护老城历史肌理风貌和人文脉络,推进老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改造、复兴,提升城市品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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