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参加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户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个人费用;

(二)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三)在就医和获得医药费用补偿时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