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股东会或者股东代表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通过。在对下列企业重大问题表决时,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通过:

(一)修改企业章程;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对外投资或者提供担保;

(四)企业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

(五)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