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慈善组织应当依法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慈善组织依法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其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