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水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水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
(二)对本地水上搜寻救助力量进行业务指导;
(三)组织水上搜寻救助训练、演习及相关培训;
(四)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搜寻救助行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水上搜救中心应当制定工作规程,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组织成员单位履行水上搜寻救助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