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水上搜救中心应当根据本搜寻救助区域水上搜寻救助工作实际,组织编制水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上搜救中心备案。
水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水上搜寻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
(二)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防机制;
(三)水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与上报;
(四)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五)水上搜寻救助的应急保障;
(六)水上搜寻救助后期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