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依法履行职责;

(二)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如实反映职工、职工(代表)大会及其联席会议的意见和建议;

(三)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的监督;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