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机动车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停车场的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

(二)在划定的车位内按照标示停放车辆,不得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

(三)在收费停车场停放车辆的,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在公共停车场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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