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年三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向社会无偿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火险警报和森林防火公益宣传信息。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