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补充鉴定: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