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提高全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的群众性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