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

本条例所称的国防教育,是指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全民性终身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