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Chapter 5 保障措施Article 53In forc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将公众意见和建议作为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调整的参考。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