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民营文化企业、民间文化团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定、学习培训、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实行同一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