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应当符合选址合理、功能科学、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要求,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等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女性群体的特殊需要,设置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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