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本条例所称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本市管辖的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学校、成人学校、市属高校以及青少年宫、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