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场内经营者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场内经营者未经授权不得以特约经销、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形式从事经营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