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按照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计划和内容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