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在科普活动中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科学技术奖。

科普工作者的科普著作、发表的论文、直接参与或者指导的县级以上科普竞赛取得的成绩、获得的科普奖励等科普工作业绩,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业绩考核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