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未标注的,不得销售。

鼓励销售通过节能质量认证的产品。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