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合理核定景区、景点的游客容量和游览路线,设置规范的地名标志、路标和说明标识,做好游客的疏导工作,并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旅行社、导游的管理。

华山风景名胜区不得超过核定的景区、景点容量接纳游客。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