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特许经营者具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自主经营;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费用、获取合法收益;
(三)依法请求制止和排除侵害特许经营权的行为;
(四)申请对发展规划和价格等进行调整;
(五)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
(六)拒绝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等非法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