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采取非正当手段变更民族成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纠正。采取非正当手段变更民族成份获得的相关优惠待遇,应当予以取消。对违反规定为他人变更民族成份的相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