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执行价格监测相关制度,影响价格监测正常实施的;

(二)上报的价格监测数据审核不严,严重影响监测数据准确性、代表性的;

(三)虚报、瞒报、伪造或者篡改价格监测数据,造成汇总数据严重失实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