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生产经营,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