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Repealed

入孵项目由单位、个人申报或者由运营商、特别社区管理机构推荐,科技创业人才(项目)专业委员会(机构)评审。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主持的项目及其创办的相应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孵化器。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