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市和区、县应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应当定期召开,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通报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

(二)了解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动态;

(三)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提出对策建议;

(四)组织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五)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门和地区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各项措施的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