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获取大气环境信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