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Amended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听取使用单位及公众意见,组织对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方便使用单位查询。信用档案包括电梯生产单位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举报投诉、奖惩和事故情况,以及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等。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提示,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