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

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接到其他故障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