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园条例/Chapter 2 规划与建设Article 11In force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公园设计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二)公园功能定位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三)绿化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与公园面积的比例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四)园林景观设计具有较高文化品位;(五)公园内基础设施的设置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六)公园周围具备与其游人流量相适应的交通集散条件。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