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集中式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管体系。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