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Amended发生屋顶墙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楼体单侧外立面脱落、电梯故障或者其他危及安全情形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业主不能形成法定多数意见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专业单位确认,报市、县级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申请人应当做好使用方案公示和沟通解释、施工过程协调监管以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