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旅行社、导游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导游人员信息档案,及时、准确记录导游培训、奖惩和服务质量评价等信息。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导游服务质量评价、游客满意度以及导游等级评定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