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部门和单位,检察机关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策,指导、督促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