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依法将本部门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抄送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所急需的统计资料,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