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机场管理机构负责鸟类和其他动物对航空器运行安全的危害防范工作,制订防治鸟害的预案,对机场周围的鸟类活动加强监测,并定期会同机场所在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向机场周边居民宣传放养鸟类对飞行安全的危害,采取措施消除鸟害隐患。

信鸽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机场周围鸟类危害防治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机场围界外两公里范围内控制和减少养殖场、屠宰场、农作物(植物)晾晒场、露天垃圾场、垃圾分拣场及填埋场,防止鸟类活动对飞行安全造成的危害。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