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Chapter 5 教育教学Article 47In force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学生在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并配合学校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配合学校实施素质教育。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