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扶贫济困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农村扶贫开发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