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中医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医事业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医学的特色和优势,加强中医理论研究,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学术水平和应用水平的提高。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