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区中医资源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国际间、地区间中医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双边多边合作关系,促进学术、技术和人才交流。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