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利用能源、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

燃气的经营和使用应当做到保障供应、安全规范、节能高效。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