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学校对用于教学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采取安全过滤措施,引导、教育未成年学生正确选择和使用网络资源,培养未成年学生良好的上网习惯,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