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Chapter 5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Article 20Amende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工作部门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