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从事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活动,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飞行手续。
申请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活动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证件或者有关单位证明材料;
(二)《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测绘申请表》;
(三)经费来源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