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Repealed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甲级测绘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资质申请向州(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州(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转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由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