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农村垃圾收集、运输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将农村垃圾运输到转运站或者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二)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三)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丢弃、抛撒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7